为切实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7号)精神和要求,经阳泉市公安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阳泉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研究,报阳泉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本市部分区域三轴以上中重型载货汽车(以下简称“载货汽车”)实施管控和优化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及路段
1.重点管控区域:国道307/207线阳泉绕城公路郊区、平定县段、省道315线(平定县巨城互通至郊区马家坡桥)及桃北西街(郊区辛兴互通至赛鱼桥为城市道路)围合区域(不含上述国省道路)。
2.重点管控路段: 义平路、义白路、义泉街、阳铝街、桃南西街、桃北西街(辛兴互通至赛鱼桥路段)、漾泉大街、新城大道、李荫路、荫营大街、江正大街。
二、管控措施
1.载货汽车(含本市籍和外埠车辆)不允许在上述重点管控区域及路段通行。
2.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确需在重点管控区域及路段通行的载货汽车,应提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办临时通行证明,按规定时间、路线和要求行驶。
3.涉及抢险、救援等特殊运输需求载货汽车不受此限制。
4.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实施管控。
三、优化通行措施
1.管控区域过境载货汽车按照“就近原则”优先选择国省道、高速公路通行。太原、晋中方向过境载货汽车可选择太旧高速、阳泉环城高速和京昆高速、国道307/207阳泉绕城公路在西郊匝道绕行国道307旧关段或在巨城互通绕行省道315娘子关方向通行;忻州、朔州方向过境载货汽车可选择京昆高速平阳段、天黎高速通行;石家庄方向过境载货汽车可选择太旧高速、京昆高速平阳段通行,从娘子关入境载货汽车经省道315线在巨城互通向南绕行国道307/207阳泉绕城公路或在白泉口向北绕行国道207线,从旧关入境载货汽车经国道307旧关段在西郊匝道绕行国道307/207阳泉绕城公路。如遇特殊情况,按照优化指定路线通行。
2.为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凡从事城市物流货物配送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每晚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管控区域范围内正常通行。
四、通行货车需遵守以下规定:靠右行驶,遵规通行;遮盖严密,严禁抛洒;设施完备,排放达标。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或未按临时通行证明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公示期5日,过渡期为7日,自2025年11月15日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
(凡此前发布的同类政策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阳泉市公安局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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