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以来,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保调委”)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与基层。截至今年7月底,保调委妥善处置1000余件纠纷。
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工具和社会公众抵御生产生活风险的重要屏障,在运行中消费者与保险机构难免出现纠纷。若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极易激化矛盾,演变为信访、诉讼案件,既消耗司法资源,也损害行业形象。为此,2015年经市司法局批准,市保险行业协会发起设立保调委,致力于搭建平等协商、理性说理的平台,改变消费者维权渠道单一的局面。
人民调解的公信力源于过硬的专业能力。保险纠纷往往涉及医疗、法律、交通事故理赔等多领域,保调委深知“打铁必须自身硬”,将专业化作为纠纷调解的生命线。设立之初,保调委广泛吸纳法律、医疗、保险行业专业人才,组建由执业律师、执业医师、资深从业者构成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面对人伤理赔、车损、合同争议等案件,精准匹配专业调解员,实现全维度支撑。目前,调解员队伍已达21人,并实行动态管理与聘任考核,持续优化队伍结构。
在制度建设上,保调委坚持制度先行,初步形成涵盖内部管理、案件回访、档案管理、应急处置、考核奖惩等七大模块的制度汇编。同时,建立岗前教育、年度集中培训与常态化实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以规范化管理提升履职能力,为处置复杂纠纷筑牢人才与制度保障。
如果完备的制度体系是保调委运行的坚实骨架,机制创新则是驱动其高效运转的鲜活血脉。面对涉及多方主体的保险纠纷,保调委跳出单一思维,积极探索“调解+”组合模式,推动纠纷处置向系统治理转变。
保调委持续织密多元解纷网络。2015年起,先后与城区人民法院、矿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16年与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保调对接,联处交通事故涉保案件;2018年驻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室挂牌,实现诉前纠纷就地分流;随后陆续与郊区、平定县、盂县等地法院建立对接机制并设立调解室;2021年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相关文件,实现机制贯通。至此,保调委完成全市基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全覆盖,构建起“非诉调解优先、司法确认保障、诉讼断后兜底”的分层递进式解纷体系,推动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
更具突破性的是“调解+司法鉴定”机制的落地。针对保险案件鉴定周期长、渠道不统一、认可度不一等共性问题,保调委搭建起涵盖9家人伤、车物鉴定机构的行业司法鉴定资源库,由保调委统一牵头启动、全程跟进,有效避免反复鉴定困境。同时,充分运用“调解+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目前已累计完成司法确认80余件,切实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筑牢权益保障的法治防线。
在化解纠纷的过程中,保调委将便民利民贯穿全过程,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优化调解方式上,大力推广远程视频与电话调解,消除跨地域调解障碍。推行节假日调解,保障服务“不打烊”;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主动开展上门调解,推行“家门口”的流动服务。
如今,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未来,保调委将持续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专业化、规范化、多元化发展方向,不断提升保险纠纷调处质效,为地方金融治理现代化贡献调解力量。(刘飞 魏君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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